2006年2月14日 星期二

愛與不愛,都只是選擇


昨天是情人節,老爺出差去,照例我們又是分隔兩地。



去年情人節,我們還不認識,那一天我人在哪做了什麼事,現在回想起來一點印象也沒^^||,這一年來,心境的轉變很大,至少足以成長到我認為自己能夠走入婚姻,對一個家負起責任。



在結婚網站上,總是會看到準新人遇到各形各色的問題,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家庭背景或其他外在因素先略過不談,有些新人本身就存在頗大的問題。最近看到一則,是女方描述男生因為工作常需要出國、無法常在她身邊給她幸福,所以雖然愛她但還是要離開她,其他人的回應大多表示這男人其實不夠愛對方,所以在工作與她之間,選擇了工作。



因為我本身就是遠距戀情開花結果,結婚後暫時也還是維持週末夫妻的原狀,所以一看就覺得這男人的理由,都是在牽拖。有位網友罵得好,她說,「我愛你但是不能跟你在一起」這句話只有被愛情沖昏頭的人才會相信。



是啊,這是句屁話。



不願意付出努力的人,才會用「放棄」來解決問題,如果兩個人都很堅持己見、不肯退讓,那表示兩人愛自己比較多,這樣的人即使沒有另一半,也會努力讓自己過得不錯。上面的個案是女方願意退讓和包容,她不介意男生長年在國外,甚至覺得她在台灣陪他媽媽也很好,但是男方還是想要分手。說實在的,看到的第一個念頭本來是,他搞不好在外面有女人了,就算還沒成熟,至少也是有了新的對象,這些都只是在找藉口,後來轉念一想,也不一定要有特定對象出現,或許他只是設法讓自己恢復單身,才有機會再去開拓新的發展,不再綁在一個他已經不愛的女人身上。



「愛」並不只是用嘴巴說,願不願意為對方做些什麼,是不是時時以對方為念,懂得尊重、體諒對方,才是最重要的。如果他真的愛她,為什麼不願意改變工作環境?為什麼不願意把她帶在身邊?為什麼女生覺得可以接受這樣的生活方式他卻覺得無法接受?



為什麼,他只認定自己對「幸福」的定義才是真理,而不肯聽聽對方的想法?



和我家老爺交往以來,爭執當然有過,但是從來沒有萌生過分手的念頭。每次衝突一發生,我總是想試圖找出問題所在,然後解決,很慶幸的是,我家老爺也不是遇到挫折困難就退縮的人,我們總是能經過討論和溝通,達成共識,繼續往前走,於是才有今天這樣的成果。



當兩人意見不同的時候,你選擇愛他?還是愛自己?或者,兩者有並存的可能?



其實,對方如果夠愛你,我們愛他,也等於愛自己;當然,如果另一半沒有足夠的愛,又另當別論。



如果兩個人的共識是共同走一輩子,那麼,一切的努力都應該以此為前提,除非,你想找一個人來適合自己,不勞而獲當然簡單得多,但是,這個事實只是告訴我們,這樣的人永遠愛自己大過於別人。



我認為愛不僅僅是一種感覺,而應該包含行動在內,「心動」才是純粹的感覺問題,對一個人心動,未必要有任何行動,但是愛一個人,如果不去做愛他的事,那這樣的愛跟不愛到底有什麼區別?你愛她,但是有種種原因無法在一起,可是你同樣也不能跟隔壁老王在一起啊,難道你也愛老王嗎?



不要只是留戀「愛」的感覺,那表示,你愛的人只有自己,所以只願意愛「自己的愛」。其實愛或不愛,都只是選擇而已,當你選擇認認真真地把對方放進自己的生命裡,給他他要的,那麼,你便實踐了愛。



當我們真心付出的時候,便永遠不會失去。






4 則留言:

  1. 聽君一席話,茅塞頓開~^^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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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看到這篇文章我好高興。
    尤其是那句「對方如果夠愛你我們愛他,也等於愛自己。」
    說的太好了!!!
    妳一定要把它用在書裡頭。
    好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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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想通了才有辦法下定決心結婚,呵呵。

    宜潔請快加油!
    也謝謝何媽媽的讚賞,下次出書我會考慮,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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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看到妳的這篇
    真的很棒
    尤其是~"不要只是留戀 愛 的感覺........"
    又讓我學習原來這也是一種愛呀~

    妳的婚紗真的拍得很棒喔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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